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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业清洗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调查征集豁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建议的通知


关于开展工业清洗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调查征集豁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建议的通知

工业清洗剂各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

根据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16]74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文)中的“完成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的要求,中国工业清洗协会组织部分清洗剂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正在进行《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标准颁布实施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将不能生产、销售和使用。

在行业部分清洗剂生产企业的共同协作下,标准起草组已经编制了标准草案。为了更好的了解统计工业清洗剂产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情况,听取更多清洗剂生产企业和用户单位的建议,使标准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更加科学、合理,协会邀请贵单位进行工业清开展工业清洗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情况调查,同时征集贵单位对豁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建议。

清洗剂、清洗剂工作液、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特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豁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等名称说明见附件1。因标准编制工作尚未到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暂时不宜公开标准草案全文,需要详细了解标准草案的单位可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本次调查活动从通知发布之日开始,将于2019年7月30日结束。希望工业清洗剂生产企业及使用单位积极参与,并将相关表格和相关辅助证明文件反馈给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周新超18611251948  王骁18910526390

   电话:010-64429463       传真:010-64452339

    网址:www.icac.org.cn     邮箱:icac@icac.org.cn

2019-034关于开展工业清洗剂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调查的通知20190716.pdf

2019-034关于开展工业清洗剂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调查的通知附件.doc

2019-034补充附件-拟规定豁免化合物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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