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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石化联企业管理奖申报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进一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十一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总结推广全国石油和化工企业管理创新经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将组织开展第十三届全国石油和化工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

为组织做好第十三届全国石油和化工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各种所有制、各种规模的企业及所属的分公司(或相同性质的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本届创新成果应当突出以下重点

“智能+”与数字化转型、大数据应用与平台经济发展、原始创新与技术改造、品牌培育与质量提升、产学研一体化与“双创”管理、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与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提质增效、国有企业改革与混合所有制发展、产融结合与资本运营、集团管控与并购整合、流程再造与基础管理、精益管理与风险控制、人才培养任用与组织变革、“一带一路”投资与国际化经营、现代安全管理、绿色发展与社会责任管理以及创新战略管理、聚焦效率管理、强化技术管理和夯实基础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与实践等。管理创新成果要体现解决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三、管理创新成果申报原则

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原则,企业申报的成果必须实施满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四、申报材料

本届成果材料推荐、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过期不列入本届审定范围。推荐单位要在广泛发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掌握标准,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择优推荐,重点推荐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和新经济组织,特别是要注意挖掘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管理经验,管理创新指导委员会以《石油和化工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依据,做好相关申报推荐和审定工作。成果推荐、审定及发布过程中不收取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

成果内容以主报告形式反映(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并按推荐报告书规定表式和要求(具体参见附件1)进行推荐、报送。每项成果需报送纸质材料(推荐报告书和主报告)一式二份,同时以U盘形式报送相应电子文本(word格式),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内容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主报告和推荐报告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在审定过程中直接淘汰。

五、奖项设置及成果推广应用

石油和化工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分为一等、二等两个级别。对成果的创造单位和创造人,将在全国石油和化工企业管理创新大会上颁发单位证书和个人证书。入围成果将由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编印成果专辑并享有版权,择优推荐给媒体、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进行宣传推广和教学研究;组织典型经验交流;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管理创新现代化成果的评审。申报单位可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奖励办法,对成果创造人员给予奖励。

联 系 人:刘奇

联系电话:010-64441348  15110108050

邮    箱:keji@icac.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9号602室

邮编:100101

    附件1《全国石油和化工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  

    附件2《全国石油和化工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中国工业清洗协会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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