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9日,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正式颁布,工业清洗从业者作为新职业正式纳入《大典》,标志着其职业身份在“国家确定职业分类”上首次得以确认。近日,国务院简政放权再下一城——人社部决定对原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予以废止。6号令规定了90个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职业,包括车工、汽车修理工、营业员、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家政服务员、秘书等。这项《规定》废止后,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准入类职业,社会组织和用人单位将不得实行就业准入,不得要求劳动者持证上岗。这项《规定》的废止,对目前我国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水平评价未来走势如何解读?
一、建立新的职业更新发布制度
中国将建立新职业发布制度和职业分类动态更新机制,定期发布新职业信息,通过开发新职业,创造新岗位,吸纳新就业。
二、《规定》废止的核心精神在于铲除就业门槛,而非取消职业证书
人社部决定对原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的废止。根本宗旨是消除就业门槛,清理过时的不合时宜的就业限制,有利于充分就业,而非取消证书。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旨在与时俱进调整我国的职业结构,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同步;新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的发布,势必使得新型职业证书的应用而生,不但不会阻碍就业,而且会促使新型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高危行业仍需持证上岗
高危行业持证上岗工作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尤其是近年来多起化工事故的发生(大连爆炸、青岛中石油管道爆炸、天津港爆炸)让有关部门、业主单位警醒,必须严格落实危化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工业清洗从业者经常接触危险化学品、危险设备装置,须登高作业,属高危行业。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从业者须持证上岗。
四、中国工业清洗协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承担证书认证工作
“工业清洗工”作为新职业正式纳入《大典》,“化学清洗工”、“高压水射流清洗工”、“锅炉清洗工”、“中央空调清洗工”及“清罐操作工”作为本职业工种,后续仍会增加新的工种,与其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归属于水平评价类证书,从业者水平等级由中国工业清洗协会职业技能鉴定站考核后,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业主单位、有关管理部门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工业清洗企业出示上述证书,作为人员持证上岗、技能评价的依据。